序號 | 保養(yǎng)項目 | 保養(yǎng)內(nèi)容及要求 | 保養(yǎng)周期 |
2.9 | 緊急出口(安全窗、安全門、檢修門、活板 門) | ·出口門(窗)開、關順暢,鎖緊裝置可靠有效并符合標準要求 ·出口門(窗)應附帶開關,打開出口時電梯停止 ·出口門(窗)強度足夠,不應破損 | 15 天 |
2.10 | 轎門機械鎖 裝置 | ·應符合相關的動作條件,動作應靈活、可靠 ·如依靠電磁裝置動作,電磁裝置動作正常,溫升不應過高 | 1 個月 |
2.11 | 應急照明、 警鈴和電話 | ·停電后應急照明裝置應正常,并保證應急照明至少能持續(xù) 1 小時 ·報警裝置、通話裝置的按鈕標記清晰、功能正常 ·外部的警鈴及電話等設置在管理員常駐的消防中心或值班室 ·為方便緊急救援、檢修,機房與轎廂間應設置電話聯(lián)絡裝置 ·設置在轎內(nèi)的緊急聯(lián)絡裝置要使用方便,停電時應能通話 1 小時以上 | 15 天 |
2.12 | 轎頂檢修裝 置 | ·轎頂檢修裝置應優(yōu)先于其他一切檢修裝置 ·檢修開關動作應靈活可靠 | 15 天 |
2.13 | 轎頂停止開關 | ·停止開關的動作要良好 | 15 天 |
2.14 | 停層、平層裝置 | ·各平層感應器表面清潔無積塵,感應器與感應片的各相關尺寸符合要求 ·確認轎廂運行時產(chǎn)生的位移不會導致感應器與感應片碰撞 ·電氣連線固定可靠,接觸良好 | 1 個月 |
2.15 | 轎頂照明及 開關 | ·轎頂照明、照明開關及防護罩應齊全并良好,有備用燈泡 | 15 天 |
2.16 | 轎頂面、防護欄 | ·轎頂面清潔無油污,防護欄應有足夠強度和合適的尺寸 ·轎頂面各裝置電氣布線整齊 | 6 個月 |
2.17 | 轎頂反繩輪 | ·鋼絲繩槽無嚴重油污,不應有過度磨損,繩輪轉動靈活;軸承潤滑良好,無異響 ·繩輪應有防護罩和擋繩裝置,擋繩裝置的位置合適 | 3 個月 |
2.18 | 導靴(滾輪) | ·運行時無異響,接觸部 ( 轉動部 ) 的磨損不應太大、潤滑良好 ·導靴(滾輪)安裝尺寸符合產(chǎn)品要求 ·轎頂、對重上油杯內(nèi)油量充足且油杯不漏油不破損 | 1 個月 |
2.19 | 機械選層器 | ·機械選層器的鋼帶應張緊,接頭固定良好 ·斷帶安全保護開關位置正確,功能正常 | 15 天 |
2.20 | 稱重裝置 | ·稱重裝置的安裝位置正確,動作狀態(tài)應良好 ·滿載、超載信號所對應的電梯控制功能及相關聲光信號正常 ·對于連續(xù)檢測載重量變化的稱重裝置,應定期通過電腦數(shù)據(jù)檢查是否正確 | 3 個月 |
·應定期調(diào)整稱重裝置的初始狀態(tài) | 12 個月 |
2.21 | 對重 | ·對重架的連接螺栓不應松動和生銹腐蝕 ·對重如有反繩輪,其繩槽磨損不應太大,軸承潤滑良好,無異常噪音 ·繩輪應有防護罩和擋繩裝置,擋繩裝置的位置合適 ·對重塊應固定可靠,運行無異響 ·繩頭連接裝置應固定可靠;如用螺桿連接,應至少用兩個并緊螺母,并用開口銷鎖 | 3 個月 |